某省的王同学在高考志愿填报过程中,因一家北京公司的承诺未能兑现,使其家庭在期待之外增添了失望。
王同学的母亲郭女士通过网络直播了解到该公司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在2024年6月,她与该公司员工唐某取得联系。郭女士对合同中关于退费的规定表示疑虑,尤其询问“滑档了,费用退款吗”,唐某明确答复:“只要滑档,必然是退费的,而且这个事也不会出现。”
随后,郭女士支付了3980元的咨询费,并与该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协议中包含“一旦接收最终志愿表并录入填报系统,视为服务终止,扣除全部咨询费用”以及“若考生不按照甲方提供的一对一方案进行志愿填报,无权要求退还费用”等条款。同时,协议也约定了“填报结果出现退档、滑档现象申请退费”可全额退还。
服务启动后,该公司的规划师根据王同学的成绩和排名,并考虑到郭女士只选择公办学校的要求,提供了多个志愿填报方案。最终,双方确认了相关方案,并完成了96个平行志愿的填报,所有志愿均选择了服从调剂。然而,在录取结果公布后,王同学在本科常规批次志愿填报中遭遇滑档。
郭女士随即联系该公司要求退款,但被拒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郭女士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该北京公司员工关于滑档退费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合同中相关格式条款的效力。法院指出,唐某作为该公司负责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业务的对接人员,其与郭女士就服务内容、费用及退款条件进行的沟通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承诺对该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承诺内容清晰明确,对消费者是否签订合同、支付费用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是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司事后试图通过合同条款否定其员工的明确承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鉴于王同学出现了滑档情况,已满足双方约定的退费条件,该公司应履行退款义务。最终,北京三中院判决该公司退还郭女士服务费3681元(已扣除299元的志愿规划卡费用)。
目前,一些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在销售过程中做出夸大或不实的承诺来吸引客户,一旦发生纠纷,则利用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逃避责任。
法官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机构时,不应仅凭口头承诺,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服务效果、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对于销售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应尽量通过微信、邮件等可留下证据的方式进行确认,或要求将其写入合同补充条款。在服务过程中,要妥善保管沟通记录、付款凭证、方案版本等相关证据。如遇争议,应积极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